12月20日,第六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盛大开幕,论坛聚焦“诚信建设筑基中国式现代化”主题,吸引众多专家学者的目光。而内蒙古在政务、商务、社会、司法等多个领域推进诚信建设的举措,更成为此次论坛的亮点之一,展现内蒙古在诚信建设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果。
近年来,内蒙古立足实际,聚焦政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社会诚信、司法公信等领域,全面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,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,诚信建设工程取得明显成效。
在政务诚信方面,内蒙古各级政府和部门积极履行职责,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。通过设立“诚信建设投诉”窗口、建立举报投诉平台、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,广泛听取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,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。同时,各级政府和部门还注重提高政务服务水平,优化营商环境,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服务。
在商务诚信方面,内蒙古积极推动商务诚信体系建设,加强企业信用监管。通过实施“个体蒙信贷”等金融产品,以信用评价为基准实施信贷扶持,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、融资贵等问题。同时,加强市场监管,打击假冒伪劣、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。
在社会诚信方面,内蒙古注重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,提高公民诚信意识。通过多渠道、多方位的宣传教育,营造“守信光荣、失信可耻”的社会舆论氛围。同时,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,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,提高失信成本。
在司法公信方面,内蒙古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,加强司法诚信体系建设。通过加强司法公开、提高司法透明度、加强司法监督等方式,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。同时,加强法官、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,提高司法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职业素养。
此次高峰论坛的举办,不仅展示内蒙古在推进诚信建设方面的决心和成果,也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。未来,内蒙古将继续着力推进诚信建设,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基础。(毛丫)